[答] 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2020-09-08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回复人:财政部国库司